(2019-01-07)解決問題要解決問題發生的原因,而不是表面的現象,且對於負面議題,懲罰性作法會比獎勵型誘因更有效。
(2019-01-07)國家發展委員會於2015年推出「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」,其中「提點子」專區,是效法美國白宮網站「We The People」,由民眾提案,若在15天內超過250份附議數,並在第二階段於30日內取得5,000份附議,主管部會就會對成案的提議「視情形」邀請提議者參與討論,並利用召開記者會、發布新聞稿或其他得使公眾週知的方式。
三年來透過公益政策網路參與平台而成案的案例不多,因為是否處理還是得看相關部會「視情形」來決定,因此,也有民眾提議癈除此一平台,因為沒有強制力,反而變成政府選擇性施政的「背書平台」,不過,這不是本專欄的重點。
日前一位律師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提議,希望透過提供寵物飼主所得稅賦特別扣除額的減免,鼓勵飼主登記納管,讓毛小孩成為真正的「家人」,也藉此發揮向飼主課責,防止隨意棄養的作用。
本案還未通過政府部會考慮處理的門檻,但由於提案議題特殊,因此被媒體報導。如果提案的「目的」是鼓勵飼主主動登記,避免棄養,應該要先思考飼主棄養的原因。一般而言,飼主會棄養的原因,可能包括新鮮感過了、寵物生病、環境變化而無法或不想照顧等,似乎不是減稅所能改變的。
國外對於寵物棄養問題,多是用「加稅」來增加處理棄養寵物的管理經費來源,也就是增加飼主的負擔,來抑制「一時興起」的飼主飼養寵物;減稅的直接效果是減輕飼主負擔,可能反而會造成「假飼養」來減稅的問題。
解決問題要解決問題發生的原因,而不是表面的現象,且對於負面議題,懲罰性的作法會比獎勵型的誘因要有效。要防止棄養,就應該要加強管理,訂定罰則,就像交通法規一樣,要避免違規,就要以處罰來揭止,而寵物棄養會造成的社會成本,需要的是「管理」而不是「獎勵」。
稅制的減稅目的是要平衡納稅人的負擔,讓負擔較重的人可以減輕生活上的負擔,而不是「獎勵」多撫養人口。
網路上對寵物減稅的支持者表示,飼養寵物就跟養小孩一樣,且老年化社會的寵物需求也會較大,都是實情,在心理上,寵物的確是家人,甚至感情上比一般家人更深,但在賦稅的公平和意義上,卻不能跟家「人」一樣,因為撫養家人是「義務」,而飼養寵物則是「個人需求」,且寵物定義也是個問題,若放到稅法的考量下,可能就有公平性的問題出現。
回到寵物飼養減稅的提案,若目的是避免棄養,應該不是以減稅的方式,而是用其他方式加強管理,甚至是懲罰棄養的行為。網路上支持寵物減稅的民眾,如果出發點是管理而不是省錢,也應該支持用管理來減少棄養行為,否則任何應該管理的項目都變成用減稅來鼓勵,不管在目的上或是稅法上,都不是最好的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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