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15年2月號466期動腦雜誌)如果台灣從2015年,效法德國追訴貪瀆與衍生的財經犯罪行為人,這貪腐的1%就會進監獄,而99%的22K台灣奴隸就會翻身,這將是社會光明磊落的開始。
(Brain.com 2015年2月號466期動腦雜誌)台灣財團,有善心與黑心二種。對黑心財團,官方束手無策,甚至被懷疑是共犯。如何區分、正確診斷與醫治,是2015年起最重要的議題,攸關我們99%的人民能否擺脫黑心財團的桎梏,更對白色革命能否夠利用現存破口,進而開創生機。
台灣的官貪瀆,感染黑心財團的政商勾結疑雲,其實由來已久,超過20年,但抓到重點,才能醫治;否則,以貪醫貪,越來越貪。
這些財團應用財經辯證術,使得原本應該中立的市縣政府、中央政府,都會「異化」成黑心財團的「工具」。首先,打壓迫害良幣,違反競爭法的原則;進而脫離競爭,進入鬥爭,使得劣幣囂張,大行其道,涉及到「遊戲規則的異化」。如果認知到台灣財經發展的異化(癌變),才可能「救存亡於關鍵懸崖」,不再沉淪。
近幾年來,破壞良幣系統的政經惡人,修改遊戲規則,讓原本認真的「黃金企業」,變成糞土,甚至消失;反之亦然,一些原本名不見經傳的小企業,利用腐化的魔術加持,使得黑心企業,搖身一變成為「鉅型紅頂企業」,化糞土成金(黑金)。這種內線交易、操縱規則的玩法,官商從黑心出發,社會又怎麼會正常?
財經形式辯證的魔力,有如癌變細胞,如任其發展,會成為無限的夢魘。為了對抗「財經遊戲規則騙術」,不能只靠行政法,更需要刑法,讓這些人的財經犯罪行為被定罪。
德國在2001年失業率高漲,貧富懸殊,為此深刻檢討,2003年起對大企業,予以刑事偵查與起訴、審判。許多企業家鋃鐺入獄,造成典範作用。而後開啟德國光輝燦爛黃金10年(2003-2013),就是靠刑事追訴,讓這些財經犯罪無所遁形,還富於民,讓人民富裕而生意盎然。德國為了肅貪和對抗財團,在金管單位增加刑事法律人,能充分與經濟檢察官搭配,有效追訴犯罪。
如果台灣從2015年,也效法德國當年,開始追訴這些貪瀆與衍生的財經犯罪行為人,這貪腐的1%就會進監獄,而99%的22K台灣奴隸就會翻身,這是社會光明磊落的開始;那些靠關係的犯罪嫌疑人就準備被關,這樣台灣的政經環境才會正常化。台灣只有用德國經驗好好做,才會有真的黃金10年(2015-2025)!
雖然台灣現行的刑事司法有點弱,剝削的幫派太強,讓政經現狀變成內部人的盤剝緊密系統。以往因為沒有破口,導致「一群爺兒們的擅權」,就好像東德的封閉體制。但現在只要有破口,就是「台灣的政經柏林圍牆盤剝體系」的倒塌,將一發不可阻擋!這是台灣重回正常政經體制的大好契機,全民要覺醒與支持。■陳志龍為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、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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